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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科院关于建立党政工作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院属各部门: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建立东湖高新区党工委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的通知》要求,为更好的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经研究,建立武汉市工科院工作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作为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在市工科院党政工作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和有关问题之前,学深悟透、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议题的有关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是市工科院党委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市工科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院属机关总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的具体要求

对于院党政工作会议中,研究重点工作和有关问题的议题,各议题汇报部门报送会议议题申报单之前,要认真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议题的有关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内容。要特别注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等方面的论述、讲话的学习。学习内容应当源自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出版的著作、发表的署名文章、会议活动上的重要讲话、关于该领域该方面的指示批示,中央印发的纲要、读本、摘编,中央权威媒体发布的新闻稿等。

会上,在审议每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之前,集中摘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领域、该方面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般不超过5分钟。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学习实效。同一次会议,议题内容相近的,不重复安排学习;同类议题,之前会议已安排过学习,又没有新精神的,一般不重复安排学习。

    三、加强对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的指导和考核

    院属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工作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院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科技管理处以及各相关处室部门要注重将“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落实到院党委(扩大)会、支部“三会一课”、院务会、专题会(主任例会)等各类工作会议中,院党委要将建立工作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责任考核内容,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等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共武汉市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